2025-05-28 04:02来源:本站
吉隆坡:内政部表示,在另一个国家的母亲为她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申请马来西亚公民身份时,她的永久居民身份将是一个因素。
周二(10月29日),英国政府在议会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必须仔细评估这位母亲在外国的永久居留权。
“尽管母亲可能不打算获得外国公民身份,但在另一个国家的永久居民身份(意味着我们需要)考虑她长期居住在那个国家的意愿和对马来西亚的忠诚,这是评估公民身份申请的关键因素,”它说。
Syerleena Abdul Rashid(博士- bukit Bendera)希望得到解释,为何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马来西亚母亲,即使拒绝接受外国公民身份,并计划返回马来西亚,但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其子女的公民身份申请仍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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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表示,根据第15(2)条申请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必须符合联邦宪法第三部分,1964年公民规则以及有关婚姻登记,收养,儿童合法性和移民法规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每一份入籍申请都要经过全面的各方面审查,特别是那些与公共利益有关的方面,”它补充说。
该部补充说,已采取措施简化这类公民申请的评估标准。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返回马来西亚居住,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申请可能会被考虑批准。”
“外交部还希望向尊敬的国会议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支持关于公民身份问题的《2024年宪法(修正案)法案》。
“它还包括对第15(2)条的修正案,允许马来西亚妇女与国外的外国人结婚……(为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依法获得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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