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说,是时候用法律来处理不守规矩的邻居了

2025-06-04 05:46来源:本站

  

  律师们表示,如果没有《社区纠纷解决法》,监管住宅物业租赁的拟议《住宅租赁法》将是不完整的。

  这是因为有时,问题可能是由于租户不守规矩或邻里纠纷。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于2018年首次宣布了RTA,以处理租赁协议,据说与利益相关者的接触已经完成。

  部长Nga Kor Ming表示,该法案将于今年第一季度完成。

  全国房屋买家协会秘书长拿督张金龙敦促政府制定社区纠纷解决法案,并将其与RTA合并,以保护房东和租户免受不公平的条款和条件。

  “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类似法院的法庭纠纷解决平台。有很多指南可以帮助你找到完美的梦想之家,但经常被忽视的一个因素是找出住在隔壁的人。

  他说:“从法律上讲,你的邻居造成的干扰并不总是被物权法列为滋扰。”

  他补充说,应首先尝试对话、向地方当局投诉或报警等外交解决方案,最后才采取法律行动。

  他援引新加坡2015年的《社区纠纷解决法》解释说,该法律适用于住宅物业,并将邻居定义为居住在100米半径内的人。

  他说:“投诉人必须证明其邻居的作为或不作为不合理地干扰了他们对居所的享受或使用,才能成立有效的滋扰或干扰申索。”

  张还强调需要一个专门的法庭来有效地处理这类争端。

  他说:“这个法庭将成为传统法庭的一种可接受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替代方案。”他补充说,它应该授权调解,设定金钱赔偿上限,并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

  马六甲多媒体大学的住房法专家黄华雄说,民族团结部正在考虑为社区调解员建立一个认证机构。

  他说:“到目前为止,我们只采用社区调解的方法,因为没有实际的成文法律来解决邻里之间的社区纠纷。”

  黄指出,在沙捞越和沙巴,当地法院处理邻里纠纷,而在马来西亚半岛的村庄,有村民委员会处理这类问题。

  然而,在半岛的城市地区,某些社区缺乏这样的委员会,使争端得不到解决。

  随着马来西亚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专家强调需要正式的法律机制来有效地解决邻里纠纷,确保社区和平和所有居民的宜居性。

  2月18日,民族团结部长拿督亚伦·阿戈·达刚表示,当邻国之间发生纠纷时,有足够的法律。

  他说,如果与种族因素有关,可以根据刑事法典、煽动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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