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人士和团体呼吁更多的公民努力,同时制定更好的反歧视法律

2025-06-04 08:53来源:本站

  

  百打灵查亚:一个标语上的粗鲁字眼引发了一场关于马来西亚法律如何处理种族主义的辩论。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Mohamad Ezri Abdul Wahab表示,虽然律师公会承认政府的立场,即现有法律足以遏制基于种族的冲突,但马来西亚持续上升的种族和宗教紧张局势清楚地表明,仅靠惩罚并不是有效的解决方案。

  穆罕默德·埃兹里在接受《星报》采访时表示:“真正的和谐不能通过立法来实现,它必须通过持续的努力、参与和对国家统一的集体承诺来培养。”

  他补充说,马来西亚必须超越执法,投资于有意义的教育,结构改革和持续努力促进团结。

  “种族主义往往源于无知、系统性偏见和根深蒂固的偏见,这些问题不能简单地通过惩罚来消除。我们必须营造一种相互尊重、理解和有意义对话的环境,而不是仅仅依靠惩罚性措施。”

  这就是为什么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之前曾主张引入和谐法案,这是一个超越惩罚的框架,专注于教育,调解和主动解决冲突。

  他说:“我们的目标是从根本上解决歧视、种族主义和宗教不容忍问题,同时确保法律机制公平地保护所有马来西亚人。”

  这名商人的标语在议会引发了质疑,他后来道歉了,但周一和他的妻子一起被捕。

  警方表示,案件正根据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1948年煽动法令第4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进行调查。

  煽动法是否足够?律师安德鲁·邱(Andrew Khoo)似乎并不赞成。

  “政府被要求废除煽动法令,并在其位置上完善法律,以允许就种族,宗教和皇室问题进行健康和负责任的公众讨论。”

  “在这些问题上继续压制言论自由是不健康和无益的,”邱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他说,布城应该恢复上届政府为解决种族主义问题而提出的法案。

  邱说,2014年提出的《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以及《种族和宗教仇恨犯罪法案》旨在取代现行的《煽动法》。

  “我们需要为公众话语提供一个更具建设性的框架,而不是一个基本和简单的禁止性和惩罚性制度。

  “如果我们所做的一切总是诉诸审查,我们的社会将不会成熟,我们作为一个多种族国家的进步将被扼杀,”邱说。

  人权活动人士约瑟夫说,虽然目前的政府还没有采纳拟议中的法案,但这些法案提出了很好的想法。

  约瑟夫说:“我们需要一个独立的国家和谐委员会,它有权调查、调解和提出更好的法律和政策。”

  他补充说,应该通过社区服务或强制参加关于平等和包容的讲习班来惩罚种族主义行为。

  公民社会组织G25的创始成员丹斯里莫哈德警长莫哈德卡西姆说,解决种族主义的最好方法就是“忽视它”。

  “它将永远在那里。只要没有生命或财产受到威胁,我们就必须将其视为社会滋扰。”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和道教协商委员会主席Tan Hoe Chieow表示,目前不需要特别的法律来解决种族主义问题,因为不容忍在马来西亚不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Tan补充说,种族主义可以通过教育以及民间社会团体之间的对话和研讨会来解决。

  “我相信现有的法律足以解决马来西亚的种族主义问题。促进相互尊重和理解更为重要。”

  Tan说,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各种社区团体必须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促进宽容和互动,以解决社会上的种族紧张关系。

  “政府,通过它的各个部门,也必须在传授正确的价值观方面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他补充说。

  中庸倡导者Tawfik Ismail说,在公共住房项目中增加不同种族之间的互动可以帮助解决马来西亚社会的种族主义问题。

  陶菲克说,新加坡的多种族住房发展局(HDB)的公寓应该作为一个例子。

  “我们必须摆脱这种在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地区普遍存在的贫民窟心态。为什么我们不能有一个马来西亚地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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