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权利成为特权:宪法正在变得可选吗?

2025-06-18 06:39来源:本站

  

  在自以为是的民族狂热中掩饰自己的权力攫取在安全方面,深层政府已经掌握了“诱饵换饵”的艺术。

  它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首先,政府煽动对某些危机或对国家安全的威胁的恐惧,然后他们通过夺取更大的权力并利用这些权力来对付美国人民。

  我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政府利用所谓的反恐战争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警察国家。

  然后,这个警察国家利用其对COVID-19的战争来要求封锁权力。

  所有迹象都表明,政府承诺的对非法移民的战争将是另一个花招,允许当权者在削弱宪法的同时参与更大的权力争夺。

  这就是政府日益沉迷于权力的危险所在。

  无论你现在允许政府采取什么危险的做法——无论是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还是以保护美国边境的名义,还是以让美国恢复健康的名义——当政府决定把目光投向你时,这些同样的做法不可避免地会被用来对付你。

  从非法移民开始的滑坡,是一个几乎不加掩饰的阴谋,目的是让政府成为谁应该享有权利、谁不应该享有权利的仲裁者。

  如此之快,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正在引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宪法赋予所有生活在美国的人的权利,变成了只有政府选择承认为合法的人才能享有的特权。

  通过说服公众,非公民,尤其是非法移民,不享有与守法公民同样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一事实被宪法和该国每一位可信的法律学者所驳斥),“深层政府”正在引导我们走上一条所有权利都是暂时的道路。

  这就是你建立权利等级的方式,取决于你是否属于一个受青睐的政治阶层。

  被警告。

  在这样一个时刻,政府鼓起勇气打开开关,任命自己为受保护的个人阶层享受宪法规定的权利的最终权威,合法公民和非法移民之间的分界线将不再是。

  它甚至不会发生在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

  相反,这条分界线的目的是将美国警察国家的顺从、顺从、屈从的附庸(所谓的保皇派)与其他所有人区分开来。

  我们现在就快到了。

  这就是暴政崛起和自由衰落的原因。

  以下是允许政府成为谁应该享有权利的仲裁者的一些固有危险:

  它导致普遍权利的侵蚀。《权利法案》旨在保护美国境内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而不论其公民身份、种族、宗教或任何其他因素。当政府开始区分谁有权享有这些权利时,它就破坏了使这些权利如此强大的普遍性。这就造成了一个滑坡,权利变成了特权,受制于当权者的突发奇想。

  它会导致威权主义。历史上有很多政府通过剥夺边缘群体的权利来巩固权力的例子。一旦普遍权利的原则被违反,就更容易针对其他被视为“不受欢迎”或“不值得”的群体。这为威权主义铺平了道路,政府决定谁享有自由,谁不享有自由。

  它创造了一个双层社会。权利等级制度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个两级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一些人享有法律的充分保护,而另一些人则处于二等地位。这助长了怨恨、分裂和社会动荡。它还创造了一个容易被剥削和滥用的弱势群体。

  它破坏了法治。法治是公正社会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要遵守同样的法律,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当政府根据武断的标准有选择地适用法律时,它破坏了法治,侵蚀了对法律制度的信任。

  它扼杀了言论自由和异议,即批评政府的权利。当人们担心他们的权利取决于他们的政治观点或社会地位时,他们就不太可能公开反对不公正或挑战政府。这种对异议的寒蝉效应扼杀了言论自由,制造了一种恐惧和顺从的氛围。

  它导致道德权威的丧失。一个声称捍卫所有人的自由和正义的国家,如果不向其境内的某些群体承认这些原则,就会失去其道德权威。这损害了它在世界上的地位,削弱了它在国外促进人权的能力。

  请记住,不可剥夺权利的侵蚀往往开始得很微妙,政府会逐渐削弱特定群体的这些权利。

  这种模式一开始很微妙,政府官员利用恐惧和偏见来瞄准那些已经被边缘化或被视为“局外人”的群体。慢慢地,网撒得越来越广,等到不公现象普遍到足以激起更多民众的愤怒时,再反抗就太晚了。

  历史上有很多例子表明,政府为了削弱某些社会阶层,公然制造了一种不公正的权利等级制度。从奴隶制和对印第安人的迫害,到日本的拘留营和种族隔离,这些都包括在内。

  最近,我们看到这种策略被用来为违反宪法的政策辩护,这些政策包括移民政策、大规模监控项目、特警队突袭、投票权和对正当程序的侵蚀。

  显然,马丁Niem?ller关于不断扩大的网罗网罗我们所有人的警告,这是对纳粹德国法西斯政权所构成威胁的回应,仍然适用。

  这就是全面迫害的开始。

  越来越多的美国公民几乎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这也无济于事。考虑到接受调查的美国成年人中,只有5%的人能正确说出第一修正案中的所有五项权利,20%的人不能正确说出任何一项权利,不到十分之一的美国人知道他们有权向政府请愿。

  这种公民文盲为各种暴政的出现奠定了基础。毕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你怎么能捍卫自己的权利呢?

  然而,肩负维护和保护宪法职责的政府官员的公民文盲状况似乎也没有好转多少。

  10年前的12月15日,美国国家人权法案日,美国最高法院以8票对1票的结果,在海恩诉北卡罗来纳州一案中,给了美国警察又一个经常违反美国法律的借口,这次是在无知的幌子下。

  海恩案的起因是一名警察对法律的无知导致了一次不当的交通截停,结果是一次非法的搜查、扣押和逮捕。海恩案本应确保对法律的无知不会成为政府官员经常违法的借口。

  但它未能做到这一点。

  在未能执行宪法的情况下,法院允许警方为一系列不当行为辩护,从警察射杀手无寸铁的公民到特警队的突袭,路边脱衣搜查,以及以“他们看起来很可疑”和“她不服从我们的命令”等微不足道的借口电击脆弱的个人。

  对法律的无知已经成为政府官员滥用职权的一个非常方便的借口,他们本应该更了解法律。

  我不确定哪个更糟糕:对他们发誓要维护、支持和捍卫的法律一无所知的政府官员,还是对宪法一无所知的公民,他们对自己的权利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这些权利何时受到侵犯。

  然而,有一点我是知道的:任何主张终止或中止宪法的人,都等于向我们代议制政府和法治的基本原则宣战。

  如果有一点不应该有政治分析,不应该有法律博弈,不应该有分歧,那就是这一点。

  不过,正如我在《战地美国》一书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在《对美国人民的战争》和其虚构的对应物《埃里克·布莱尔日记》中,我们可以很好地证明,宪法在维持生命多年后已经终止了,因为233年前通过的《权利法案》中的保障措施是保护人民不受政府越权和滥用权力的手段,在国会的支持下,这些保障措施已经被稳步削弱、破坏、侵蚀、削减,甚至被普遍抛弃。白宫和法院。

  历史提供了令人不寒而栗的例子,证明权利可以多么迅速地消失,即使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以自由原则为基础的国家。正如乔治·卡林敏锐地观察到的:

  伙计们,记住我警告过你们的。

  当权利成为特权时,宪法和政府对法治的遵守将成为可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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