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23:27来源:本站
新山:一家建筑和维修公司的董事因逃税被处以128.4万令吉的罚款,另外因未能提交公司三年的纳税申报表而被处以2.3万令吉的罚款。
周二(10月17日),38岁的被告Yusof Ahmad在地方法院法官Nur Fatin Mohamad Farid面前宣读指控时认罪。
根据控罪表,尤索夫作为该公司的董事,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没有合理的借口,未能以C表格向税务局局长提交其损益表。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12(1A)条文,他被控未能提交表格,并在2019和2020财政年度逃税,该公司的应税收入总额高达178万令吉。
尤索夫被指控逃税的税款分别为293,126令吉(2019年)和134,967令吉(2020年)。
他还被指控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第112(1)条文,因为他没有在2021课税年度以C表格提交收入报表。
该案件由LHDN检察官Mazlan Alias处理,而尤索夫没有代表。
尤索夫在上诉中请求法院允许他分期支付罚款和罚款。
Mazlan在他的论点中要求法院做出适当的处罚,因为该公司过去曾在2003年、2009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因未能提交表格而被罚款。
裁判官努尔法廷(Nur Fatin)随后对第一次指控处以1.5万令吉的罚款和128.4万令吉的特别罚款,罚款必须在12个月内支付。
尤索夫因第二次指控被罚款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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